智通財經29日訊,山水水泥(00691)公布,公司獲中國法律顧問通知,公司全資附屬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山東山水”)正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一連串資產管理合約相關的合約糾紛頒布可能強制執行的判決 ...
智通財經29日訊,山水水泥(00691)公布,公司獲中國法律顧問通知,公司全資附屬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山東山水”)正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一連串資產管理合約相關的合約糾紛頒布可能強制執行的判決,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進行調解。判決裁定,山東山水須向原告支付根據資產管理合約的本金額另加違約賠償金合計超過人民幣5億元。
前高級管理層非法占領山東山水的辦公樓已對調解造成障礙。由于調解受到其前高級管理層的非法活動所阻礙及阻撓,進展非常緩慢。截至目前為止,中國法院尚未采取任何步驟強制執行判決。
另外,公司將繼續與其中國法律顧問及香港法律顧問合作,以解決目前調解出現的狀況。公司的香港法律顧問獲csi通知,香港原訟法庭于2017年6月27日委任香港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楊文安及江智蛟為現時登記于山東山水前高級管理層成員(包括宓敬田、趙利平、李茂桓及于玉川但不包括陳仲圣)名下的csi股份及因而產生的股息及溢利的接管人,直至有關csi股份的中國仲裁裁決或法院進一步判令為止。
公司將評估因委任csi股份接管人分別對4月11日禁制令(經修改)及亞泥提供的銀行擔保的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