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發布《流通領域室內裝飾裝修材料類商品質量監測公示》,26批次的產品不合格,其中蒙娜麗莎坐便器赫然在列。監測結果顯示,一款標稱商標為“蒙娜麗莎”、標稱生產企業為“潮安縣蒙娜麗莎陶瓷實業有限公司”、規格為“a-1018”、生產日期或批號為“2012/10/18”的坐便器因洗凈功能不合格成為質量黑榜主角。但這款座便器與著名的蒙娜麗莎瓷磚互不相干,卻讓蒙娜麗莎瓷磚蒙受品牌傷害。
“蒙娜麗莎還有兩個?瓷磚和衛浴不是一家?”生產瓷磚與潔具的兩個蒙娜麗莎實際上沒有任何關系,但很多消費者卻不這么認為,甚至不少業內人士都誤認為蒙娜麗莎坐便器是蒙娜麗莎瓷磚走多元化路線而發展的衛浴產業。中國陶瓷工業協會秘書長黃芯紅稱,著名的蒙娜麗莎瓷磚根本就沒有生產坐便器,出事兒的這家企業與蒙娜麗莎瓷磚沒有關系,它就是打一個擦邊球,在工商局注冊的另一個品類。
因為品牌名相同,一個企業捅了婁子,另一個企業受連累,影響其品牌聲譽,這樣的事兒在陶衛行業并不鮮見,成為困擾陶衛行業的一大難題。
比如,在2013年初,著名的諾貝爾集團就因一個同品牌名的坐便器被質監局曝出不合格而受到連累,很多消費者認為這是由諾貝爾集團生產的衛浴產品。有意思的是,“諾貝爾”這個商標,既有瓷磚,又有衛浴,都進行了注冊,一方對另一方造成了傷害,維權卻很艱難。
黃芯紅認為,雖然目前從法律上不能判定合法注冊的“傍品牌”企業侵權,但從實際意義上就是侵犯了別的品牌的知識產權,比如這次蒙娜麗莎坐便器出了問題,消費者誤以為是蒙娜麗莎瓷磚生產的,就影響了蒙娜麗莎瓷磚的品牌與聲譽。他表示,瓷磚和潔具本來都是室內裝飾類材料,而且都是陶瓷,按理應該是同一品類,一個品牌注冊了瓷磚,衛浴就不能再注冊了,但現行的商標法不是這樣分類的,“只有改了這個分類方式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
小編認為,這種“傍品牌”的行為,一方面由于行業缺乏強有力的法律法規,另一方面也與衛浴陶瓷行業較低的知識產權意識有關。明明知道市面上有“傍品牌”現象,卻沒有及時出面制止。出了問題后“互不相干”似乎與之前的僥幸心理脫離不了干系。因此,作為行業,應總結經驗出臺一些強制性的法規。而企業更要行動起來,發現有“傍品牌”現象便要及時弄清情況,適時處理,避免出現問題后受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