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菱今日(8月16日)發(fā)布2012年半年度報告,報告中稱,美菱集團回收“美菱”商標、商號的相關訴訟仍在進行之中。
據(jù)了解,自2002年起,美菱集團先后向多家民營企業(yè)授權使用“美菱”字號和商標,逐漸形成美菱櫥柜、美菱通訊、美菱小家電等企業(yè)。
但此后,美菱股份公司認為上述民營企業(yè)產(chǎn)品質量參差不齊,嚴重損害了“美菱”的美譽度,遂于2010年8月,向美菱小家電在內的多家商戶發(fā)出商函,告知:美菱集團有權隨時終止商號授權,并于2011年在向法院起訴,要求各家企業(yè)立即停止使用“美菱”商標、商號。
美菱報告稱,為維護“美菱”商標、商號的獨立性和完整性,根據(jù)“美菱”商標、商號集中管理、統(tǒng)一使用的原則,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詳細梳理、清查了收購美菱集團100%產(chǎn)權前,該公司對外許可使用商標、商號的歷史遺留情況。
截止今年上半年,美菱集團訴合肥美菱小家電有限公司解除原簽署的《商標使用權許可協(xié)議》的案件,美菱集團已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二審上訴,目前本案二審已開庭,正待法院判決;美菱集團與合肥美菱通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合肥美菱櫥柜電器有限責任公司等公司關于解除原簽署的《商標使用權許可協(xié)議》并賠償損失的案件已向合肥市仲裁委申請仲裁,目前案件已開庭,正待合肥市仲裁委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