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國家統計局公布半年主要經濟指標,2012年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為227098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同比增長7.8%。其中,一季度增長8.1%,二季度增長7.6%。4天后,也就是今天,國家能源局發布6月份全社會用電量等數據。6月份,全國全社會用電量413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3%。2012年上半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2375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5%。從上可知,用電量增速低于國民經濟增速2.3個百分點,根據社會用電量與國民經濟之間的緊密聯系,有理由懷疑上述兩組數據中的一組存在水分,要么是經濟增速被高估,要么就是電力增速被低估,在筆者看來,前者的可能性顯然更高。
一般而言,經濟數據與電力數據之間如果出現不一致,不外乎以下幾種情況:
1,經濟數據中國內生產總值代表的是第一,二,三產的產值,而用電量統計口徑中則包括了生產與消費兩部分,所以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企業用電增速較高,而居民用電增速較低,從而拉低了整個用電增速,背離經濟增速。但問題是根據統計數據,2012年上半年一二三產的用電增速分別是-2.0%,3.7%和3.7%,居民用電增速則高達12.7%,這意味著,居民用電不僅沒有拉低整個用電增速,反而在拉高用電增速,也就是說,如果僅按照生產用電水平來計算,其增速還遠低于5.5%,這與經濟增速7.8%相距就更遠了;
2,電力數據有沒有可能先行于經濟數據,即當期電力數據反映了下一期經濟增長水平,在這一點上,電力生產數據可能會先行于經濟增長,但用電量水平是即期經濟產出所使用電力的反映,那么就存在另一種可能,是否因為經濟數據存在滯后性,也就是現在的經濟數據部分體現的實際上是前期經濟的產出或投入情況,這有一定可能,但可能性也很小,即便前期經濟產出對本期增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那也只能證明當前增速的水分。
3,經濟數據與電力數據分離的還一種可能就是生產的用電彈性,受電力價格波動或調整的影響,生產或消費的電力使用量的確有可能出現相應的反彈,根據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年中到年底,全國確實出現了一波工業用電價格的上漲,而商業用電價格則有所下滑,毫無疑問,不論漲跌幅多少,都會對用電量產生影響,問題是,如果經濟產出增速為7.8%,在能效有所提高的情況下,對能源需求量的增速也至少在7%-7.5%之間,電力價格上漲讓企業采取節約,替代等方式,那么也會降低用電量增速。不過,從2011年統計數據來看,全國用能增速遠低于用電增速,電力仍是企業生產,居民消費的最重要用能形式,也就是說,在很大程度上,電力這一用能形式已經被鎖定了,很難在短期內因為電價的提高而進行用能形式間的替換,電力消費彈性的顯現至少也應有1-2年的時間,至于節約用電,其對制度和技術的要求較高,也非短期內能夠做到。
4,從歷史的比較來看,經濟數據與電力數據甚少吻合到一起,大部分時候都是或低或高地相偏離,這意味著,兩者的分離是常態,那么為什么會出現有時候偏高,有時偏低的情形呢?個人估計,一則統計的誤差造成兩者的偏離,二則受統計數據的不同來源影響,統計口徑有所差別,如果說還有第三種可能,那么就是兩者中的一種,它的統計過程本身存在水分。
(李志青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