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酒類、食用農產品、飲料、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等8類食品88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63批次、不合格樣品20批次(見附件),不合格樣品涉及微生物指標、其他污染物、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質量指標、農獸藥殘留等問題。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合肥、淮北、亳州、宿州、淮南、滁州、馬鞍山、宣城、銅陵、安慶等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以上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及時將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調查中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應當將有關信息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標問題
(一)宿州市埇橋區牽腸掛肚火鍋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紙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安慶市宜秀區金色華聯超市銷售的、標稱安徽都遇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產的泡芙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安徽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安慶皖江大道店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奇麥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怪味小麻花(油炸類糕點),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銅陵縣(現銅陵市義安區)西聯鄉大時代超市銷售的、標稱銅陵順安都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順安酥糖,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亳州市一盞水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六)淮北市相山區徐艷超市銷售的、標稱宿州市清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竹葉青水,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其他污染物問題
(一)安徽傲弟老碼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南譙分公司(滁州)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滁州市南譙區井楓餐飲店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銅陵市捷之康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捷之康飲用純凈水,三氯甲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亳州市經濟開發區宴慶樓飯店加工自制的皮凍,鉻(以cr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合肥品泓源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食品添加劑問題
(一)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永慶爆香牛肉面館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淮南市謝家集區北菜市老街老陳牛肉湯店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三)合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第一食堂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國泰眾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質量指標問題
(一)馬鞍山市花山區安敏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馬鞍山市一品當朝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橫望山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宣城市涇縣山里人家米酒店銷售的、標稱安徽宣城涇川山里人家酒坊生產的純糧農家米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宣城市涇縣如海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酥梨,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宿州市碭山峰安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雞全腿,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滁州市瑯琊區二徐水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鯽魚(活)、鳊魚(活),恩諾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來源: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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