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場監管局在甘肅省范圍內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蛋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罐頭、冷凍飲品、食用農產品等12大類食品1131批次樣品,其中蜂產品、食用農產品、方便食品、冷凍飲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5大類食品中的23批次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問題是產農獸藥殘留超標、微生物不合格、品質量指標不合格、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蘭州、酒泉、張掖、武威、白銀、定西、平涼、天水、隴南等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
現將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01 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
標稱甘肅景卉蜂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景卉牌荊條蜜(生產日期:2020-7-6),其中諾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
標稱甘肅景卉蜂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景卉牌棗花蜜(生產日期:2020-9-18),其中諾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
天水金都商業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天水健邦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深山土蜂蜜(生產日期:2020-11-9),其中諾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
蘭州華聯綜合超市有限公司安寧銀灘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省花寶蜂業股份合作公司生產的青海蜜(油菜)(生產日期:2021-3-1),其中諾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4種獸藥的決定》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
七里河區李菁榮蔬菜店銷售的毛芹(抽樣日期:2021-7-26),其中辛硫磷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
肅州區歐洲苑舒心水果生鮮超市銷售的香蕉(抽樣日期:2021-7-21),其中吡蟲啉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
臨澤縣萬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香蕉(抽樣日期:2021-7-21),其中噻蟲嗪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八)
蘭州明杰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毛芹(抽樣日期2021-7-26),其中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九)
七里河區一根蔥果蔬店銷售的毛芹(抽樣日期2021-7-26),其中毒死蜱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十)
秦州區天慶嘉園超市銷售的橘子(抽樣日期2021-8-10),其中聯苯菊酯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小貼士
諾氟沙星是第三代含氟喹諾酮類抗菌藥,動物產品的諾氟沙星殘留,一般不會導致對人體的急性毒性作用;長期大量攝入諾氟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胃腸道的反應、中樞神經系統反應、周圍神經刺激癥狀以及皮膚損害等。
02 微生物不合格
(一)
平涼世紀嘉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玄鶴洞牌速溶油茶(生產日期:2021-6-18),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
標稱平涼金江副食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五仁咸油茶(生產日期:2021-7-9),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
蘭州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雁北路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智強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紫薯黑芝麻糊(生產日期:2021-1-1),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
標稱岷縣匯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岷縣中蜂(生產日期:2021-8-11),其中嗜滲酵母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五)
標稱岷縣匯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黃芪花蜜(生產日期:2021-8-11),其中嗜滲酵母計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六)
武威市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責任公司萬嘉匯店銷售的,標稱桂林慶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桂花蜂蜜(生產日期:2021-4-1),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
臨洮縣冰雪凝冷飲批發店銷售的,標稱樂亭樂太冷凍廠生產的七個葫蘆娃(多種口味雪糕)(生產日期:2021-3-26),其中菌落總數、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八)
甘肅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蘭州易大天地分公司銷售的,標稱蘭州浩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奶雞蛋醪糟口味雪糕(生產日期:2021-3-19),其中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小貼士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的衛生狀況。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也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或儲運條件不當等有關。
03 產品質量指標不合格
(一)
合作市世紀華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蘭州民富瓜籽廠公司生產的韓記香瓜子(生產日期:2021-5-20),其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
標稱舟曲縣博峪紋黨花蜂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舟曲蜂蜜(生產日期:2021-5-14),其中蔗糖、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三)
標稱蘭州天淇樂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瓜(蜜瓜口味雪糕)(生產日期:2021-8-1),其中蛋白質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小貼士
過氧化值是油脂酸敗的早期指標,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過氧化值超標的食品一般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但長期食用過氧化值嚴重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食品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被氧化,還可能與產品在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蔗糖是檢驗蜂蜜質量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天然蜂蜜中蔗糖的含量相對較少。蜂蜜中蔗糖含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部分個體戶及廠家用蔗糖(白糖或紅糖)熬制后摻入蜂蜜中,導致蔗糖含量過高。
04 食品添加劑超限量
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
宕昌縣三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伊隆源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素板筋(調味面制品)(生產樣日期:2021-6-1),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二)
宕昌縣三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伊隆源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臭干子(調味面制品)(生產樣日期:2021-6-2),其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甘肅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小貼士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光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力強。脫氫乙酸毒性較低,按標準規定的范圍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
脫氫乙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量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高;也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計量或計量不準。
來源: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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