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做好十九大各項安保維穩工作,確保國慶和中秋節期間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米脂縣公安局食品藥品偵查大隊認真履職,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整合聯動,主動出擊,主動偵查、主動作為,全面加強全縣食品藥品領域的安全監管,近日,成功查處一起非法經營未檢疫肉類食品案件,確保了群眾的餐桌安全。
9月8日,食品藥品偵查大隊聯合縣食藥局對全縣食品加工、銷售行業進行安全檢查時發現:二道街某肉鋪銷售的豬肉、羊肉無檢疫標記,且經營者不能提供定點屠宰、檢疫票據。隨后,將該肉鋪經營者杜某某傳喚至縣局接受調查。
經查,杜某某,男,米脂縣杜家石溝鎮人,在米脂縣二道街開設肉鋪銷售肉類食品。9月初,該杜未經生豬定點屠宰、檢疫,而是私自宰殺,并將未經檢疫的豬肉向市場銷售。9月以來,其累計銷售私自屠宰、未經檢疫的豬肉1200余斤,價值達15000余元。經審訊,該杜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米脂縣公安局依法對杜某某行政拘留。
以上轉載中國食品網(標注來源:榆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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