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4月17日報道:(馬冬冬孫鳳梅張磊)據秦皇島市昌黎縣檢察院透露,該縣一養殖戶為了提高育肥羊生長速度,降低投入成本,竟一意孤行在投喂飼料中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含有“鹽酸克倫特羅”成分的藥品(俗稱“瘦肉精”),4月初,終于事發被捕,獲刑三年。
據了解,被告人秦某,案發前為河北昌黎縣一育肥羊飼養戶。2011年上半年,秦某得知在飼料中添加“瘦肉精”可以提高育肥羊生長速度,增加瘦肉率。為達到以低投入獲得高回報的目的,秦某無視“瘦肉精”對人體可能產生的毒副作用,長期在育肥羊飼料中添加使用“瘦肉精”。2011年下半年,秦某先后將喂食過“瘦肉精”的近二百只育肥羊在市場上售出,獲利近四萬元。
案發被捕后,秦某對自己所犯罪行百般抵賴,辯稱既未造成危害后果,便不算構成犯罪。昌黎縣檢察院指派專人出庭支持公訴,指控秦某明知“瘦肉精”為禁用藥品仍故意給育肥羊投喂,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今年4月3日,該縣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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