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年3月31日至4月12日,在開遠市實施珠江流域第二個禁漁期制度啟動時期,開遠市漁業行政執法大隊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珠江禁漁期漁政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12〕22號)文件精神展開了珠江禁漁宣傳活動:在涉及禁漁區域的樂白道辦事處城區、中和營鎮集貿市場、小龍潭鎮集貿市場設點宣傳,累計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我國有關禁漁的相關法律規定》、《珠江禁漁知識問答》、《保護珠江漁業資源造福子孫后代》、《開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南盤江及其支流禁漁期制度的通告》、《云南省漁業條例》4200份;在開遠市城區6個農貿市場張貼禁漁通告12份;深入到南盤江沿岸54個自然村粘貼標語、通告、漁業法450份;在開遠市城區瀘江河橋上懸掛15米×1米禁漁宣傳橫幅1條。
此次宣傳,讓廣大市民、漁民準確了解禁漁的目的、意義、內容、要求,理解和支持禁漁工作,確保了禁漁工作有序開展。
來源:中國水產養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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