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權)日前,市水產局、市水務局聯合發布通告,禁止在海河、北運河、子牙河外環線以內河道,從事養殖、捕撈生產活動和違規放流。
據市水產局漁業資源環保處負責人介紹,本市從2009年到2011年間曾實施過在海河干流水域禁止捕撈和違規放流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作為天津的母親河,禁止在其干流水域捕撈和違規放流對保護其水生態環境具有很重要的意義。此次發布的通告中說,凡在海河干流從事養殖捕撈生產活動的人員,自行清理養殖設施、船舶、捕撈網具,不得拒絕或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禁止個人和單位向海河投放有害的水生生物品種;任何單位和個人批量向海河干流水域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苗種前應報經市漁業主管部門同意。
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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