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抓好2012年糧食產銷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12〕10號文)精神,促進糧食生產發展,確保完成省級儲備早稻訂單任務和市級儲備糧輪換計劃,浙江江山市政府采取了四項重要舉措。
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早稻訂單落實到村到戶。各鄉鎮(街道)要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糧食訂單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領導和訂單申報工作,及時審核各村上報的訂單,對農戶早稻種植面積進行分戶核實,核實結果要由村級負責人、責任農技員、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村委和鄉鎮(街道)公章,核實結果要進行村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訂單審核和公示工作要求在5月25日前完成,并將分戶清冊提交給市糧食局。市農業局要認真做好訂單早稻實種面積的核實工作。
二、明確標準,核對信息,確保訂單早稻獎勵資金準確發放。今年訂單早稻谷獎勵標準為種糧大戶(指全年稻麥種植面積20畝以上,其中早稻種植面積5畝及以上的農戶)、糧食專業合作社社員按訂單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獎勵30元,每畝最高獎勵240元;一般農戶按訂單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獎勵20元,每畝最高獎勵160元。獎勵資金在早稻收購時,由市財政局通過“一卡通”直接發放到農戶。
三、信貸扶持,發放定金,多渠道幫助糧農解決融資問題。加大“糧食訂單質押貸款”力度,支持糧農擴大糧食生產。各相關銀行要積極主動為種糧大戶提供資金信貸扶持。繼續發放“糧食訂單預購定金”,對土地流轉種糧面積100畝(含)以上并與市糧食收儲公司簽訂《糧食訂單收購合同》的種糧大戶,由市糧食收儲公司根據合同金額和信用情況發放一定數額的預購定金。
四、倡導信用,鼓勵先進,加強種糧農戶信用體系建設。繼續開展“守合同重信用”售糧大戶、糧食專業合作社創建活動。對被評為縣級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優秀售糧大戶、糧食專業合作社的,在糧食訂單簽訂、預購定金發放、糧食訂單質押貸款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市農業局要在農機購置、科技指導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勵優秀售糧大戶和合作社多種糧、多售糧。并下達了各鄉鎮、街道早稻訂單計劃。(寄菡)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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