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兩則關于使用明膠制備工藝的消息引起關注。有網友稱,“用皮革廢料制食用明膠”的工藝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請了專利,到現在已整整21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副部長馮小兵27日接受了記者專訪,就相關問題作出了回應。
食用明膠目前沒有處于有效狀態的相關專利
問:此次網友爆料的“利用皮革廢料提取食用明膠”的專利申請情況如何?
答:申請專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其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公眾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上能看到所有公開的專利申請,均為原始申請。發明專利申請在公開之后,還要經過實質審查,看是否滿足專利授權的條件(比如是不是現有技術,是不是具有創造性、實用性等),才能決定是否給予專利授權。只有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授權的專利申請才稱之為專利。
經核查,引起公眾熱議的共有兩件專利申請,其中一件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申請號為91108955.1,為1991年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發明名稱為“鉻鞣皮廢料酶法制備食用明膠的工藝方法”,該申請并未獲得專利權。
另一件專利申請的發明專利申請號為98112702.9,為1998年提出的發明專利申請,發明名稱為“一種制備高鉻明膠的方法”,該申請于2000年9月13日獲得專利權,但該專利權于2004年12月22日中止,為已失效專利。
同時,我局對涉及利用皮革廢料提取食用明膠的相關專利申請進行逐一核查,發現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過10件相關專利申請,其中有2件曾分別于2000年和2001年獲得批準(含上述專利申請98112702.9),但均已失效,目前沒有處于有效狀態的相關專利。
專利授予的是對技術的獨占權
問:網友質疑,為什么這些發明能被授予專利?
答:專利授予的是對技術的獨占權,獲得專利主要表示該專利權人在權利有效的情況下,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其技術,而不代表該技術方案可直接應用于社會生產、制造、銷售和生活等方面,其可否進入生產、銷售及流通等環節還必須符合我國市場準入的相關法律法規。例如,2011年中國授予的藥品專利達8600余件,但它們并不能直接生產制造進入市場,若需生產還要進行相應的行政審批。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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