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辦根據《北票市2012年法制工作安排意見》,于2012年5月9日對我局酒類流通管理進行了現場監督。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部分酒類經營單位存在酒類流通隨附單索要不全、兩家單位涉嫌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品,我局酒類流通執法檢查組根據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條,對兩家經營不規范的單位現場下發了《責令改正經營酒類商品違法行為通知書》,對兩家涉嫌銷售假冒偽劣酒類品單位下發了《酒類管理違法經營酒類商品封存單》。
檢查結束后,政府法制辦楊主任對我局酒類流通現場執法檢查進行了總結,并給予高度評價,對我局在執法過程中著裝上崗、亮證執法、現場執法文書填寫等方面給予肯定,酒類流通執法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對酒類流通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主動服務、幫助經營業戶解決困難的做法給予表揚,真正體現了文明執法、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
來源:北票市服務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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