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開云
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有菜農使用甲醛對大白菜、山藥、蘑菇等蔬菜進行保鮮的行為,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昨日表示,應根據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5月16日《新京報》)
百度“甲醛”得知,甲醛是無色水溶液或氣體,有刺激性氣味,其蒸氣能強烈刺激粘膜、具有致癌性、屬于高毒物。然而,“甲醛”怎么就和人們天天吃的“蔬菜”穿起連襠褲來了呢?而且在山東等地,“甲醛蔬菜”居然成為了“潛規則”,令人匪夷所思。
“甲醛”為何沾惹上“蔬菜”,據說是因為其具有保鮮功能。而據中國海洋大學教授王貽義介紹,甲醛可以使所有動植物保持它原來的狀態,一般醫學院、醫科大學用得比較多。食品上非但沒有必要,而且對人體非常有害。“甲醛是個防腐劑,它不是添加劑,和食品不搭界,不管農產品也好、食品也好,絕對和甲醛沒有聯系,假如加了甲醛就屬于亂添加了。”既然如此,為啥還會出現“甲醛蔬菜”?怎么就能容許利欲熏心的菜販子在“蔬菜”上添加“甲醛”呢?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對農產品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所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范;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不得銷售;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設立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抽查檢測,發現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然而我們不得不問:既然甲醛和農產品不搭界,為啥就堂而皇之地添加進蔬菜進行保鮮了呢?“甲醛蔬菜”怎么就大搖大擺地走進市場、走上市民的餐桌了呢?抽查檢測為何形同虛設,監管部門到底去哪了?
報道中說,甲醛目前并不在農藥殘留檢驗范圍內,其檢測尚沒有“國標”。但是,這不是任由“甲醛蔬菜”對消費者的身體進行傷害的理由。相反,由于其危害更不容易被發現,監測部門和監管部門更應該積極主動地履職盡職,不讓“甲醛”和“蔬菜”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東西扯上任何一點關系,這才是應有之舉。
來源:四川新聞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