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酷熱,啤酒消費又將迎來高峰。近日,網友“微風愁緒”在網上提出疑問——去年聽說啤酒瓶爆炸傷人是因為使用了過期的啤酒瓶,而中山市市面出售的啤酒其瓶身到底是否符合標準?據了解,1996年,國家就出臺了《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對啤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抗沖擊等指標進行了詳細規定。該標準規定,屬于“b”瓶的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為兩年,這也規定了酒瓶的“保質期”。
近日,記者走訪中山各大超市賣場,發現市面銷售的啤酒沒有過期,但部分啤酒瓶卻已經“超期服役”,市面上海流通著很多生產日期為2010年之前的啤酒瓶。中山市質監部門表示,目前他們沒有收到啤酒瓶超齡使用引起的投訴,由于“建議使用兩年”并非國家強制標準,因此他們也無法將此作為執法依據進行查處。
部分酒瓶超出使用年限
5月7日,記者走訪了中山市區多家大型連鎖超市賣場,發現這些地方出售的啤酒生產日期都是今年年初的。但啤酒瓶子本身的生產日期卻五花八門,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2012年均有,多數啤酒瓶明顯“超期服役”。
在竹苑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里,記者看到貨架上擺滿了各種品牌的啤酒。記者隨手拿起一瓶某品牌啤酒,發現該啤酒的生產日期為2011年4月,但酒瓶明顯陳舊且瓶身上有多處劃痕。記者看到,啤酒瓶底端的標識竟然為“b2003”字樣,說明這個啤酒瓶的制造日期為2003年。
同時,記者注意到,貨架上這些啤酒瓶的瓶身下方都有“b”字樣標識,但瓶子生產日期從2003年到2008年不等。隨后,在岐關西路上的一家超市內,記者同樣發現不少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啤酒瓶。
在庫充北一家商店的門前,3箱啤酒擺放在路旁暴曬。記者觀察發現,這些啤酒瓶已經超過了兩年的回收期限。正值中午時分,瓶身已經升溫,讓人不得不擔憂酒瓶會否發生爆炸。
酒瓶生產日期少人關注
對于啤酒瓶“超期服役”的現象,市民秦女士表示,她只知道啤酒瓶可以回收,但卻不知道酒瓶有“保質期”之說。之前她買啤酒的時候,發現瓶身看起來不光潔,已經有多處劃痕,當時不知道這些酒瓶可能“超期服役”。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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