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水產畜牧獸醫局5月14日發布信息,從5月16日12時起至8月1日12時止,在北緯12度以北至粵閩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實行休漁。為了切實做好2012年海洋伏季休漁工作,廣西漁業部門對相關工作進行專門部署,提出了以下明確要求。
首先,除單層刺網、釣業外,禁止其他所有作業類型捕撈生產,休漁漁船一律回港停泊,封存網具;嚴禁休漁漁船將作業類型改變為非休漁作業類型出海生產。持南沙專項捕撈許可證前往北緯12度以南海域生產的漁船,在休漁水域航行時應當將網具捆扎封存,嚴禁下網作業。
其次,休漁漁船原則上回船籍港休漁。確需異地(跨省)休漁的,應當向船籍港相關漁政漁港監督機構申請,經停泊地相關漁政漁港監督機構同意后方可進行。
休漁期間,休漁漁船應當嚴格遵守港口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認真做好漁船防火、防盜、防風工作;休漁漁船不得擅自轉移停泊地點,確因船舶維修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轉移地點的,應事先向港口漁政漁港監督機構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移動。休漁漁船應當在休漁結束前適時辦理出港鑒證手續。否則,休漁結束后禁止出港生產,并依法查處。
同時,廣西漁政漁港監督部門將開展船名號牌專項治理。所有合法登記注冊的漁船,必須按照漁政漁港監督部門的規范及要求刷寫船名號、置掛船名牌。凡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休漁結束后一律禁止出港,并依法查處。
漁業部門要求,廣大漁民應當自覺遵守漁業法規。凡有漁業違規行為的,除依法查處外,還要按以下辦法扣除、扣減違規漁船的油價補貼:有使用炸魚、毒魚、電魚方法進行捕撈、違反休漁禁漁規定進行捕撈、使用套牌或假船名進行捕撈、違規進入他國管轄水域捕撈、暴力抗法等嚴重違規行為的,扣除全年全部漁船油價補助;有其他違規行為的,扣減全年50%漁船油價補助。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漁政漁港監督部門還設立休漁值班、舉報電話。群眾如發現有漁船違規作業行為的,可及時向當地漁政漁港監督部門舉報,以利迅速查處打擊違規行為。
來源:南國早報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