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機制 保基本 促公平
——居民階梯電價評述之一
隨著各地聽證會的相繼落幕,居民階梯電價改革已從方案制定階段轉入組織實施階段。這既意味著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漸行漸近,也標志著在涉及民生的價格改革領域,“建機制、保基本、促公平”這一新的價格改革理念基本成型。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緊缺以及由能源大量消耗引發的環境問題,對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日益增強。因此,抑制不合理需求、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勢在必行。在電力價格領域,2004年以來通過一套“組合拳”,對高耗能行業實施差別電價,對安裝脫硫脫硝裝置的火電企業實行脫硫脫銷加價,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多次調高非居民用電銷售價格,平均每千瓦時累計提高約0.17元,年均提高幅度約3.7%,為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發揮了重要作用。
能源是現代社會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電力,從飲食起居到視聽交流,已經深入到居民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與此同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質量的改善,往往伴隨著電力需求的不斷增長。如何在促進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的同時,兼顧群眾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在理順價格關系、提高經濟效率的同時,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真正讓廣大城鄉居民分享改革發展成果,是價格改革迫切需要解決好的問題。經過歷時4年的研究論證和反復征求意見,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日漸完善,“建機制、保基本、促公平”這一價格改革新理念得到了較好體現,也為今后水、天然氣等其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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