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布階梯電價具體實施方案 7月1日起實行 按年度電量先峰谷后階梯
首檔用電量定為每月230度年累計用電量超2760度每度加價0.05元、超4800度每度加價0.3元
階梯電價界定標準以年累計用電量為準。 制圖 施璐敏
新華報業網訊 昨天,江蘇省物價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就之前經過聽證的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給出了具體試行方案。即從2012年7月1日起,江蘇居民生活用電將試行階梯式電價。居民月用電量分為三個檔次,第一檔為230度及以內,維持現行電價標準;第二檔為231度-400度,在第一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檔電價的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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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檔電量標準
比原定提高26度
江蘇省物價局正式公布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成為全國第一批公布該方案的省份之一。江蘇省物價局工業品價格處處長丁堅表示,相較于去年江蘇2700多萬戶居民用電410億度的數據,階梯電價方案試行效果變數較大,較難預測,需要實際運行一段時間后才可顯現。
對于江蘇這樣的沿海發達省份,丁堅表示檔位等設置“參照過浙江”。同時,5月11日的聽證會上聽證代表以及社會各界集中提出了“電量標準設置偏低,適當提高階梯電價分檔標準”的建議,考慮到居民用電增長的因素,聽取了代表和公眾的意見,將各檔標準進行了提高。具體如下:江蘇將居民月用電量的第一檔電量從204度提高到230度;第二檔電量從348度提高到400度;第三檔電量為400度以上。這和聽證會時公布的方案中三檔分別是低于204度、 204度-348度、超過348度比要提高不少。
階梯電價周期
以年為單位執行
聽證會上多數代表支持以年為單位來執行階梯電價,物價局出臺的試行方案采納了這一建議,考慮到江蘇的氣候特點,居民夏、冬季用電較多的實際情況,階梯電價按年為周期執行。全年分檔電量按照月度電量標準乘以12個月計算,執行相應分檔的電價標準。居民用戶發生用電變更,按照實際用電月份數計算分檔電量,用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電費支付方式
仍是兩個月一結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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