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保證食用油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促進食用油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收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油菜籽收購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通知規定:國家臨時存儲油菜籽執行區域為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等省(區市)。執行主體是中儲糧總公司安排其直屬企業、具有中央儲備油代儲資格的企業,或其他有一定規模和罐容量、符合《糧油倉儲管理辦法》要求,有一定資質和良好信譽、具有較高管理水平的國有或民營糧油企業執行國家臨時收儲菜籽油任務。采取由委托收儲企業按規定掛牌價格向農民收購油菜籽,再委托加工企業加工成菜籽油為國家臨時存儲油的方式進行。油菜籽掛牌收購價格為2.5元/斤(國家三等質量標準,相鄰等級之間差價按0.02元/斤掌握)。執行期限冬播油菜籽產區為2012年6月1日至9月30日,包括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省(區市);春播油菜籽產區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包括內蒙古、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等省(區市)。
《通知》要求,中儲糧有關分公司每5日將分庫點油菜籽收購進度、價格、國家臨時存儲油加工、入庫數量等情況抄送當地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和省級農發行。各委托收儲點(含中儲糧直屬企業)要每5日將本庫點實際收購進度數據同時抄報所在地的市或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采露)
來源:本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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