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假冒“金龍魚”、“鷹嘜”等食用油,低價銷往廣州、佛山等地的批發市場的胡某煥等8名嫌疑人,因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和假冒注冊商標罪,近日被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2011年8月以來,胡某煥在其經營的東莞市萬江鎮富恒紙品廠內,雇用黃某大量非法印制假冒“金龍魚”、“鷹嘜”食用油的外包裝紙箱,并與買來的假冒“金龍魚”、“鷹嘜”商標、瓶蓋和空瓶組成成套的食用油包裝物。之后,胡某煥雇用胡某富負責跟車跟單,與陳某一起駕駛貨車將這些包裝物分別以人民幣20000余元和29000余元的價格銷售給專門負責加工制造假冒食用油的段某和洪某。
2011年10月,段某和其妻子、侄兒(另案處理)共同租用了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一倉庫,通過勾兌普通豆油及成分不明油品、添加香精等手段,加工成食品油,隨后使用從胡某煥處購進的成套假冒商標和空瓶進行包裝,冒充“金龍魚”、“鷹嘜”等品牌產品,低價銷往廣州、佛山等地的糧油批發市場。其中,銷往佛山市南海區鹽步三眼橋糧油批發市場某糧雜行的假冒食用油共計230余箱,涉案金額40856元。
今年年初,洪某雇用洪某濱、洪某青等人,在佛山市南海區松崗一間無牌食用油加工倉庫內,通過類似的勾兌方法加工制造食用油并包裝和銷售。至案發時,共銷售假冒“金龍魚”、“鷹嘜”等品牌食用油300余箱,銷售金額達45000余元。警方在其加工倉庫和送貨現場的貨車內當場查扣假冒“金龍魚”、“鷹嘜”食用油263箱,外包裝紙箱7600多個,假冒瓶蓋36000多個,假冒商標紙2200多份,無商標標識的空罐27000多個。今年3月,警方在南海黃岐明珠廣場將段某抓獲。隨后,胡某煥、陳某、黃某等另外7名嫌疑人先后在東莞市萬江鎮富恒紙品廠和南海松崗無牌食用油加工倉庫內被抓獲。
據多名嫌疑人供認,每張鷹嘜花生油5升裝的假冒包裝紙只賺0.02元,但包括數百個包裝紙箱、數以千計的空罐、商標標識和瓶蓋等在內,每次出車貨物價格大約為7000至8000元。這些包裝套裝先后被運往佛山南海黃岐、松崗以及廣州番禺、深圳松崗等地,每周送貨1到2次。在南海松崗的無牌食用油加工倉庫內,每10天就能出廠上百瓶的假冒食用油,這些油主要銷往周邊地區各個小市場糧油店。糧油店的個體戶老板通過非常低廉的價格就可以進貨,轉手銷售出去。(景瑾瑾、韓文華、禪捕)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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