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長江禁漁期制度實施的第11年,也是我市對長江漢江管理實施“事權下移”的第1年,市區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在以打造“生命長江”為宗旨,創新工作機制和監管方式,形成了以市區漁政聯動,公安部門配合、檢察機關和法院支持的新機制。
截止2012年禁漁期結束,市區漁政聯合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禁漁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8次,出動漁政執法車25臺次,出動漁政執法船、漁政快艇、公安快艇 12航次,查獲12起電魚案件,暫扣電魚船12艘,查扣大功率柴油機組發電3套,電拖網3部,電瓶14臺、逆變器11臺、電撈9副,漁獲物共計290余公斤。有力地打擊了違法分子囂張氣氛,遏制了電魚等違法行為發生,提高了執法效率和威懾力。(友槐)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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