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開展生豬屠宰“一縣(市)一廠、集中檢疫、冷鏈配送、冷藏銷售”試點工作。鼓勵屠宰企業以重組兼并、擴大規模等方式,整合資源,以大帶小。二是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三是強化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日常監管。嚴格落實駐廠監管制度,督促企業自覺擔負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入廠檢查驗收、屠宰操作規程、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四是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制售病害、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生豬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五是建立全省統一的屠宰監管工作平臺。選擇規模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在進廠(場)查驗、待宰靜養、同步檢疫檢驗、無害化處理、肉品出廠(場)等五個屠宰加工關鍵環節安裝監控終端,加強定點屠宰企業信息化監管和實時監控,并與監管平臺連通,形成從省、市、縣到企業縱向貫通的監管系統。六是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牛羊肉管理。 來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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