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最高拉達7月3日出臺一項法律草案,規定將啤酒、酒精、酒精飲料消費稅提高11%,煙草消費稅提高7.9%。此法律草案由財政、銀行、稅收和關稅政策委員會的會長維塔利·哈姆德恩尼克提出。
根據文件,啤酒消費稅自目前的0.81格里夫納/升提高至0.9格里夫納/升,葡萄酒消費稅自2.33格里夫納/升提高至2.59格里夫納/升,起泡葡萄酒的消費稅自3.38格里夫納/升提高至3.76格里夫納/升,西得爾酒(蘋果酒)的消費稅自0.46格里夫納/升提高至0.51格里夫納/升,酒精的消費稅自45.87格里夫納/升提高至51.01格里夫納/升,不帶過濾器香煙的消費稅自49.48格里夫納/千支提高至53.39格里夫納/千支,帶過濾器香煙的消費稅自110.64格里夫納/千支提高至119.38格里夫納/千支。
在此之前,區域黨代表巴維爾·克里梅茨也曾向議會提議并出臺了上調酒精飲料消費稅的法律草案。根據該草案,葡萄酒消費稅提高至2.59格里夫納/升,起泡葡萄酒的消費稅提高至3.76格里夫納/升,苦艾酒消費稅提高至2.59格里夫納/升,西得爾酒和甜酒(含酒精)的消費稅提高至46格里夫納/升,西得爾酒和甜酒(不含酒精)的消費稅提高至0.51格里夫納/升,乙醇(酒精含量100%)的消費稅提高至46格里夫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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