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如果茅臺被準注冊為“國酒”,國典鳳香,國藏汾酒,國窖1573等都將被國家商標局禁用。行業對茅臺申請國酒激烈反對的原因,在于其他企業認為國字號是公共資源,茅臺對其獨占傷害了整個行業的利益。
近日,貴州茅臺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一審通過正式進入公示期,3個月內如無異議,茅臺將正式擁有這一期盼已久的商標使用權。
然而公示一出便激起行業千層浪。作為茅臺行業對手的五糧液、汾酒、西鳳、瀘州老窖等不僅出言反對,提出異議,還紛紛召開專題應對會,籌備新聞發布會等。
在他們看來,茅臺申請“國酒”商標無疑是“為提升品牌價值保證自己利潤,但這一舉措傷害的將是行業的利益。”
屢敗屢戰
此次已是茅臺第9次提請“國酒茅臺”商標的申請,前8次均未通過初審。7月20日,工商總局商標局對外公示稱,“國酒茅臺”已通過初審,如3個月內無異議將正式通過。
茅臺集團申請“國酒茅臺”的商標注冊一事由來已久。
2011年10月,《中國經營報》記者在貴州茅臺集團采訪期間,便從茅臺集團前董事長季克良、董事長袁仁國等高層手中獲得一份“茅臺為什么是國酒”的資料,上面從釀造歷史、獨特的釀造工藝、上乘的內在質量、深厚的釀造文化,以及歷史上在我國政治、外交、經濟生活中茅臺酒的角色等10余個方面論證了茅臺“國酒”身份“當之無愧”。
2011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局長許瑞表、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主任何訓班等組成的調研組奔赴茅臺集團,對“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相關事宜進行考察調研,2012年7月20日,工商總局商標局對外公示稱,“國酒茅臺”已通過初審,如3個月內無異議將正式通過。
按照國家商標局第1320期公告顯示,茅臺商標申請初步審定已于7月20日通過,申請人為“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商標注冊號對應的酒類類別并不限于白酒,還包括: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開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飲料);含酒精液體;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然而,國家商標局面對記者的采訪并未透露 “國酒茅臺”商標申請為何得以通過。
來源: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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