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起,榮成市2011年度漁用燃油補貼發放工作正式開始,符合條件的船東可持相關證件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領取。據悉,因違規作業被漁政、船檢機構作出暫扣捕撈許可證、禁止離港處罰的,捕撈許可證暫扣、漁船停航時間內不享受補貼。
據介紹,可享受漁用燃油補貼的對象為依法從事國內海洋捕撈、遠洋漁業及水產養殖并使用機動漁船的漁民和漁業企業,輔助漁船不作為補助對象。補貼發放標準分為兩大類,其中屬于海洋捕撈漁船的拖網為1746.19元/千瓦/年,圍網為1789.85元/千瓦/年,刺網為1640.69元/千瓦/年,張網為 1193.23元/千瓦/ 年,雜漁具為1135.02元/千瓦/年;海水養殖漁船的發放標準分為818.52元/千瓦/年。
記者了解到,對于違反《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漁業生產的漁船,將視情節不得補助或扣減補助。違規漁船尚未處理結案的,補貼待違規事件處理完畢后再予發放。對因違規作業被漁政、船檢機構作出暫扣捕撈許可證、禁止離港處罰的,捕撈許可證暫扣、漁船停航期間不享受油價補助。嚴重違規的,取消其油價補助。
大馬力捕撈漁船補貼發放時間為8月7日至17日,發放地點在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為確保補貼的順利發放,有關部門將加強發放過程中的監督檢查,杜絕虛報冒領、隨意擴大補助范圍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偽造和非法改動船舶證件,騙取油價補助的行為要從嚴查處,直至取消其享受補助資格。(王志強)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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