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剛剛在超市買的盒裝牛奶,喝了就拉肚子,看看保質期也沒過,問題到底出在哪里?”“超市買的海蜇,還沒過保質期,吃起來就有了怪味。”進入夏天,頻頻有還在保質期內的食品變質的消費投訴,不少人便懷疑起了是否是銷售方的儲存方式有問題。從本月初開始,紹興市消保委組織消費維權義工對市區十家大型超市貯存冷凍冷藏食品的設備進行了溫度檢測,檢測結果不容樂觀。今天上午,市消保委通報了有關情況。
市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商務部出臺的《超市購物環境標準》的規定:冷凍柜柜內溫度要求低于-18℃。檢測結果顯示,紹興千客隆超市城東購物中心、三江超市以及沃爾瑪超市沒有達到這個要求。“特別是三江超市的冷凍食品條件儲存嚴重不符合要求,本來應當在-18℃儲存的冷凍食品堆放在柜上,最上面的一些食品袋內居然有小水珠,里面的面包已經發軟,根據這些現象,可以估計這些食品的儲存溫度最多是0℃。”其中一位消費維權義工描述了檢查時的情況。
與冷凍食品一樣,冷藏柜臺的溫度也有明確要求,為2~6℃。在檢查中,也發現三江超市、沃爾瑪超市城市廣場和金時代廣場分店以及供銷超市新河弄店沒有達到要求。
“經過進一步了解,導致這些問題的原因是有些超市冷凍冷藏設備老化嚴重,有些超市則是為了省電沒有將溫度打到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還有些超市是沒有把食品放到‘食品整理線’之內。”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食品整理線”是指在冰柜的柜口下方約5厘米處一條明顯的標志線,旁邊注有“食品整理線”或“食品必須在此線下保存”等字樣。國家工商總局明確規定,超市速凍食品的儲存除了溫度必須達標外,放在敞口冰柜的食品必須在“食品整理線”之下。因為敞口冰柜上下溫差較大,如果食品超過食品整理線,冷凍溫度便很難達到冷凍食品的存放要求,甚至有可能造成食品變質。
此外,市消保委還對各家超市的自制食品標簽和食品臨保專柜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發現,有個別超市未標自制食品的日期,有部分超市未及時標注食品標簽,也沒有食品的生產日期等信息。不少超市的臨保商品專區并不醒目,有些超市設了臨保專柜卻空無一物,有些則仍然與其他商品在進行搭售,這些都是不規范的。
據了解,對于監督中發現的問題,消保委已以勸諭函的形式向超市提出了改進的要求,并要求超市方將改進措施和改進后的效果以函的形式回復消保委,在適當的時候再進行回訪檢測,并建議有關部門進行法定檢測。對于屢次檢測不達標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的超市,將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其經營資格。接下來,消保委將繼續組織消費維權義工開展保健食品、嬰幼兒食品、調味食品、休閑食品、現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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