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衛生部13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介紹《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時說,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4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產過程中使用了氫化和(或)部分氫化油脂,應當標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據了解,《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74.3%的國家有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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