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正式實施,企業必須在所產預包裝食品外包裝標簽上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四種核心營養素和能量(以下簡稱“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一旦通則施行,營養標簽不規范的食品將不得銷售。標上營養成分,到底對于食品企業和消費者意味著什么,記者昨日展開了一番采訪。
企業需要一段時間準備期
目前距離標準實施還有不到4個月,記者走訪市場發現,多款預包裝食品都未標明“4+1”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只標示出了配料表。據悉,日益上漲的產品包裝成本是企業積極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考慮到企業的“難處”,衛生部雖然在去年10月12日就發布了《通則》,但將正式實施的時間延緩到了明年初。
根據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頒布的標準,營養標簽是指使消費者了解產品營養特性的標簽內容,有助于促進膳食營養平衡,從而達到預防和減少營養相關疾病的目的。營養標簽一般包含兩個部分,即營養成分標識和表明、提示或暗示產品營養特性的文字說明。早在上世紀40年代,英國就誕生了世界首個營養標簽。隨后,世界各國紛紛效仿。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最新調查,全球已有七成國家制定并實施了食品營養標簽的管理法規。
標明營養成分作用大嗎?
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營養科主任韓婷說,新規定需強制標示的四種營養成分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屬于“洪量”營養素,意即大多數食物中都有,這三種營養素也是我們人體所需能量的主要來源,因此一般的營養標簽都會標示。而鈉是食鹽的主要成分,對此進行標示,能提醒國人改變口味太咸的膳食習慣。至于能量,則是食物產生的熱能,一般以大卡表示。據介紹,一些發達國家除了“4+1”外,還會標示鈣、膽固醇等含量供消費者參考。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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