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合肥市“食品安全廬州行”活動現場了解到,從10月1日起,合肥市將為蔬菜設立“入市門檻”,《合肥市蔬菜市場準入實施辦法(試行)》正式實施。
蔬菜市場準入制度實施后,對沒有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或有機食品認證的蔬菜,又不能夠提供相關檢測合格證明的蔬菜,必須“逢進必檢”,不合格的蔬菜必須被“清退”。取得上述三種認證或能提供相關檢測合格證明的蔬菜,則可入市免檢。
該制度會先在合肥城區的蔬菜批發市場、規模較大的標準化菜場和大型超市等蔬菜市場實行,同時,這些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蔬菜質量公示牌,公示每天的蔬菜檢測結果。屆時,市民到超市和標準化菜場買菜,將可以先看蔬菜質量公示牌,了解每天蔬菜質量安全檢測結果后再購買。
此外,超市內包裝銷售的蔬菜,在包裝物或標識上應標明產品品名、產地、采收日期、保質期、質量等級等內容。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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