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近日發出2012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要求持有2012 年小麥等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將當年未用完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發改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公告指出,持有2012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對最終用戶9 月15 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公告同時規定,獲得本公告上述所列商品2012年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需提供進口報關單復印件)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相關分配原則、分配細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2012 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提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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