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關于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追加分配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25號《2012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的要求,現將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持有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證的企業,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食糖關稅配額證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的于9月15日前交還省外經貿廳,以便我廳及時核銷。
二、已申領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證并全部進口使用完畢的企業,請于9月15日前將食糖進口關稅配額證(原件)和進口報關單(復印件)提交還省外經貿廳,并可以向省外經貿廳提出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追加分配申請。
三、符合《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細則》(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62號)規定的企業,但在年初前分配時未申請2012年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的新企業,可以向省外經貿廳提出食糖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
四、申請企業請務必在9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省外經貿廳外貿處遞交食糖關稅配額追加分配申請(一式兩份),過期不候。申請格式見附件《2012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表》;新申請企業同時按商務部2011年第62號公告要求提供其他申報材料。
聯系人:林萬喜電話:0591-87270310
附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25號《2012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
福建省外經貿廳外貿處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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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25號
2012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
來源:云南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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