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宅街道拿到了注冊號為第10281863號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證書,成功注冊“北宅櫻桃”商標。六年前,“北宅櫻桃”商標被別人搶注,北宅街道日前通過申訴“搶”回商標,正宗北宅櫻桃有了“護身符”。
北宅街道地處嶗山水庫上游,街道櫻桃種植面積達到1萬余畝、年產量達400萬斤,2005年被命名為“中國櫻桃之鄉”。然而隨著北宅櫻桃知名度的不斷提升,2006年,“北宅櫻桃”商標被別人搶注,北宅的果農想要再使用“北宅櫻桃”這個名字,需要花60萬元買回商標才行。
2007年,背負著全街道28000名果農的希望,北宅畢家社區的幾位果農代表開始向國家工商總局進行申訴。他們數次奔波往返于北京與青島之間,最終憑借“北宅櫻桃產自北宅”這個特有的地理標志申訴成功。今年7月7日,申訴得到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正式核準,果農們將商標“搶”了回來,并于近日拿到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注冊證書。
商標注冊成功后,其使用和保護工作已被提上“議事日程”。“北宅櫻桃”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在具體使用過程中,除了標注北宅櫻桃商標圖形外,還會加注中國地理標志(gi)。按照《北宅櫻桃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定,北宅櫻桃協會承擔著商標許可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商標許可使用檔案,確保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標識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并監督被許可人的使用情況。這些新措施都將大大提高“北宅櫻桃”商標的使用效率和質量,使櫻桃市場更加規范。(陳之煥陳述剛辛克杰)
來源:中國水果蔬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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