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在經四路樂購超市內,無“生日”的散裝月餅正在特價銷售中。本組照片均由記者張勇攝
“保質期寫著30天,但沒有生產日期,保質期到底從哪天算起?”近日,市民鄭女士去位于經四路的樂購超市,準備購買散裝月餅時,只看到了保質期,卻找不到生產日期。工商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超市銷售散裝食品不標生產日期屬于違法行為。
有保質期,卻沒有生產日期
“當時想多買幾塊回家放著吃,就看了一下價簽上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鄭女士12日對記者說,幾天前她在樂購超市月餅促銷區看到,每種口味的月餅臺前都有一個價簽,上面寫著月餅的價格、口味、生產廠家、保質期、生產合格證編號等相關內容。
鄭女士想買些棗泥口味的月餅,查看了其保質期,是30天,但讓她納悶的是,標簽上并沒有寫生產日期,“開始覺得可能是自己沒看到,就找了幾遍,但只看到一個降價日期,生產日期后面是空白的。”她說,有保質期卻沒生產日期,保質期不知從哪天算起。
工作人員稱生產日期在外包裝上,沒拿出來
12日9:30左右,記者來到該樂購超市,一進門就看到了月餅的促銷展臺。展臺上擺著近10種口味的月餅,主要由揚州金潤食品有限公司和濰坊海獅貿易有限公司兩家企業生產。
記者看到,該區銷售的月餅沒有外包裝,每種口味月餅的展銷臺前都掛有一個黃色標簽。上面寫有配料表、保質期、生產廠家信息等內容,生產日期后面未標注任何信息,內容與鄭女士描述的基本一致。
“這些月餅怎么沒有生產日期?”記者向超市工作人員提出疑問。兩名工作人員上前查看,確定沒有標生產日期后,其中一名工作人員稱:“散裝月餅,你還能吃幾天啊?肯定過不了期。”另一位工作人員則表示,生產日期在月餅的外包裝上,他們沒有拿出來。
工商部門:散裝食品不標生產日期違法
12日,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41條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同時,散裝食品標簽標注的生產日期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標注的生產日期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還規定,銷售的散裝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能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記者看到,樂購超市散裝月餅上確實加了防塵材料遮蓋,但并未發現有“禁止觸摸”等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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