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從廣東省增城市有關部門獲悉,該市已正式劃定生豬禁養區,禁養區內1800多家養豬場最遲須在明年3月底前撤場。“全市77.5萬頭生豬,每天就產生7000噸污物被直接排放。”增城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說,小、散、亂養豬場的存在,不僅給環境帶來了危害,同樣也帶來了食品安全的危險因素。
為解決眾多散小養豬場帶來的種種問題,增城市已從今年4月開始,全面開展規范整治“小散亂養豬場”行動,劃定禁養區和非禁養區,飲用水源保護區、人口集中區及風景名勝區等被列為生豬禁養區。
根據規定,對禁養區內的生豬養殖場(戶),在2012年12月底前基本關閉清理,停止養殖活動,拆除相關設備設施,特殊情況的可延至2013年3月底。位于生豬禁養區外的生豬養殖場(戶),必須按增城市規范生豬養殖管理的規定,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規范整治,特殊情況的可延至2013年12月底。
增城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清理的同時,增城也在考慮建設兩家10萬頭以上的大、中型養豬場,以保證當地生豬供應。
來源:中國畜牧獸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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