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農產品包括糧油、肉禽蛋、蔬菜、干鮮果品、水產品、調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產品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確定的其他可食用的農產品。
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通知,明年起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濟南多家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將受益。
為支持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減輕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經營負擔,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據了解,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是指經工商登記注冊,供買賣雙方進行農產品及其初加工品現貨批發或零售交易的場所。農產品包括糧油、肉禽蛋、蔬菜、干鮮果品、水產品、調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產品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稅部門確定的其他可食用的農產品。(濟南日報)
來源:中國水果蔬菜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