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坡頭區水產品生產、經營行為,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9月25日,廣東湛江市坡頭區海洋與漁業局、坡頭漁政大隊聯合坡頭區工商局組織水產品標識專項檢查組,對坡頭區的農貿市場水產品經營檔、超市水產品專柜等進行水產品標識規范使用檢查。檢查共出動執法車輛3輛次,執法人員15名,檢查超市2家, 農貿市場水產品經營檔口50多家,發放相關宣傳資料50多份,對于標識使用不規范的檔口發出整改通知書10多份。
檢查主要內容是水產品流通環節是否清晰標示銷售水產品名稱、產地、生產或捕撈日期、生產或銷售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生產環節是否建立健全生產日志,對上市產品完整標注名稱、產地、生產日期、生產者名稱、地址和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
坡頭區從2010年開始在全區范圍內推行水產品標識工作,為了嚴格執行《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確保中秋、國慶期間及今后全區水產品質量安全,坡頭區海洋與漁業局牽頭組織了這次多部門水產品質量安全行動,局長擔任行動組長,形成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同時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力度。
經過檢查,全區水產品市場水產品標識工作進一步得到規范,區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加大管理力度,對于不按《廣東省水產品標識管理實施細則》做好標識工作的商家進行依法查處,提高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維護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根本上杜絕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鄧均寧)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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