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就光明乳業牛奶中含有藍色顆粒物一事表示:經調查,出現顆粒物的原因為,桶裝牛奶封蓋時,旋蓋機械手在旋蓋擰緊的過程中與瓶蓋發生摩擦產生的瓶蓋塑料碎顆粒,帶入下一桶需加蓋的牛奶中。
事件源自10月19日網友“toshta”發的一條微博:起初看到瓶子上有藍色印跡,以為是外表污漬。仔細一看,竟是瓶內牛奶中漂浮著不少藍色固體顆粒物。隨后光明乳業官方微博確認收到投訴,并回應“消費者投訴的1.5l純鮮牛奶出現顆粒物的原因已查明,為加工時摩擦出的塑料瓶蓋顆粒”。
頗有諷刺意味的是,此時距離光明乳業上次就產品質量問題公開刊登道歉信不足一個月。從今年6月至今,該企業已第6次出現產品質量問題。
北京工業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張荊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看過幾次案例后,個人感覺光明乳業的管理漏洞頗多,“6月發生的產品中混入燒堿事件,是技術和管理存在漏洞;9月發生的奶瓶鮮奶質變,是因為‘關冷庫門時把冷氣關掉導致鮮奶變質’;隨后乳酪產品出問題,是因為采用了不適合兒童的配料”。
據悉,該企業負責人曾表示:公司已成立質量安全監督小組,正實施各項整改措施,“不能說整改沒有效果,目前對于光明乳業的一系列整改工作正在進行,企業會對消費者負責”。
“企業對消費者負責不是一句口頭承諾。”張荊說,“在消費者和企業利益沖突時,誰更優先?當然是前者。然而產品一再出問題,就說明企業并沒有履行這個承諾。”
近年來,食品安全領域案件多發。此前,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勇曾向媒體表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
有觀點認為,長期難以根除在于“懲罰力度不夠”。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就曾表示:“政府責任人、監管機構必須承擔責任,不能只從地方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如果事件牽涉監管失職或腐敗問題,則應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嚴厲的懲罰。不僅監管部門,對當地更高級別的負責人也必須實施問責。”
他認為,如果能夠將涉案企業罰得傾家蕩產,一定能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不然地溝油事件過去了,又來了染色饅頭,再來了毒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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