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十團對一名果農擅自在自己承包園住房前修建紅棗烘房及庫房一幢,總面積300平方米,其中地坪90平方米的違法行為,給予限期拆除,恢復土地原貌,處以5000元罰款,同時要求其本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向全團進行通報批評。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該團場對紅棗種植技術和政策的扶持,紅棗的產量、品級及市場聲譽的提升,個別果農無視《土地管理法》和《農一師十團行政管理辦法》,在未經團、連及相關部門的批準下,擅自違法用地修建紅棗烘房及其他生產設施,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此種做法,以教育全團職工群眾引以為戒,徹底杜絕類似違法用地和無視團行政管理辦法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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