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品是消費者最基本的日常消費品,食品的科學消費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食用安全。從1月1日起,衛生部頒布的《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以下簡稱《通則》)正式實施。“要科學消費食品,應該從認識和讀懂營養標簽開始,以實現明明白白消費。”專家提醒,大眾選購預包裝食品時,除了查看主、配料及保質期外,還要學會看外包裝上的營養成分表。
專家認為,《通則》的實施標志著我國開始全面推行食品營養標簽管理制度,有利于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同時,對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促進膳食營養平衡、降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風險意義重大。
營養成分不能隨意標注
《通則》屬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也是我國第一個食品營養標簽國家標準。這意味著,《通則》中規定強制標注的食品,必須有營養標簽才能出售,凡沒有營養標簽的此類食品,將不能銷售。
《通則》針對的是預包裝食品,即預先定量包裝好或裝入容器中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這其中分為強制標注和可豁免標注兩大類食品,《通則》規定除個別被豁免的種類外,預包裝食品企業必須給食品貼上含有營養信息的標簽。餅干、腐乳等過去很少標注營養成分的產品均在強制性標注之列。可以豁免營養標簽的產品主要包括現制現售食品、生鮮食品,包裝較小和食用量小的產品及酒水。例如生魚生肉、蔬菜、蛋、水果等生鮮食品以及酒、礦泉水、超市現制現售的食品,還有茶葉、醬油、醋等調料,都是不需要營養標簽的。
現在有許多食品都聲稱“高鐵”、“高鈣”、“低脂”、“高蛋白”、“低糖”,《通則》中對這類營養標注也有了明確規定,今后“高鈣”、“低脂”等信息不能再隨意標注了。根據《通則》規定,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標簽應真實、客觀,不得標示虛假信息,不得夸大產品的營養作用或其他作用。
營養標簽保障知情權
“營養標簽是食品營養的‘身份證’,標注規范、正確、科學的營養標簽不僅保障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讓食品的安全性大大提升,是消費者放心消費食品的前提之一。”著名食品安全專家董金獅介紹,國際上普遍實行食品營養標簽制度,營養標簽是向消費者提供規范的食品營養信息的有效途徑,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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