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云南省物價局公布了關于規范該省小包裝食鹽價格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針對目前該省農村食鹽零售價格普遍高于城市的現狀,為減輕農村百姓吃鹽負擔,同時滿足不同消費者的消費需求,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實行500克小包裝食鹽城鄉同價、以城補鄉,并新增銷售320克小包裝食鹽。
其中,500克小包裝食鹽,全省城鄉統一零售價格為每袋1.50元。新增320克小包裝食鹽每袋1元。此外,保留原7%的轉批折扣率。以上價格自發文之日,即7日起執行。
來源: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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