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切實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規范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工作,有效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其網站發布《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3年2月6日。
該《辦法》規定,縣級及以上地方工商機關可依照年度抽檢計劃和要求,對流通環節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檢。組織實施抽檢應購買食品樣品,不得向食品經營者收取費用。食品經營者應當協助、配合工商機關依法開展的抽檢,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無正當理由拒絕?!掇k法》指出,抽檢應當采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應當采用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采用依法備案的生產企業標準。抽樣應當由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有關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選派的抽樣人員獨立完成,抽樣人員對抽樣結果負責。被抽樣的食品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有執法人員配合抽樣人員進行抽樣。
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人透露,2012年中國工商系統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案件11.1萬件。截至2012年11月底,中國工商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1177.3萬人次,檢查食品經營戶2370.4萬戶次,檢查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96.5萬個次;取締無照經營4.1萬戶,吊銷營業執照825戶;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案件11.1萬件,移送司法機關406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王東峰表示,2012年各級工商機關針對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治理整頓力度,處置“塑化劑”“問題膠囊”等多項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
工商總局負責人表示,工商總局曾陸續制定了《食品抽樣檢驗工作制度》等八項制度,對于規范和指導相關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指導實踐過程中,出現不少新情況、新問題,因此迫切需要進一步推進這項工作的規范化。
專家稱規定尚須完善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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