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水電價格和運營費用。其中,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降低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市場攤位費收費標準;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從今年起免征,期限為三年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確定10項措施降低流通費用。具體包括: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水電價格和運營費用,規范和降低農產品市場收費、強化零售商供應商交易監管、完善公路收費政策、加強重點行業價格和收費監管、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監管力度、完善財稅政策、保障必要的流通行業用地、便利物流配送、建立健全流通費用調查統計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各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工作方案》順利實施。
早在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先后兩次專門討論流通問題,出臺了《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并已經研究降低流通費用的政策措施。
此次《工作方案》則確定了降低流通費用的具體實施方案。其中,針對降低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措施占了相當大的分量,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流通環節“減負”,農產品將最為受益。
一頭連接著田間地頭,一頭連接著百姓餐桌,農產品價格牽動甚廣。有專家指出,由于農產品加工、運輸倉儲和流通環節受農村物流體系相對薄弱等因素影響,農產品流通環節物流成本一直居高不下,物流成本在農產品價格成本結構中占相當大的比例。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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