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為確保春節期間市區水產品質量安全,紹興市漁業行政執法支隊在市區范圍內開展了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行動。
本次行動主要對養殖單位和個人是否存貯、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綠等禁用獸藥、原料藥、人用藥;是否依法建立“三項記錄”;是否按休藥期制度規范使用漁藥等情況進行檢查。行動中,共計對紹興中亞工貿園有限公司、紹興市鴻港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紹興市越城區方圓觀光農業園和紹興市越城區興隆水產專業合作社四家養殖單位進行了檢查。在此次檢查過程中未發現有違規用藥和“三項紀錄”不全的養殖單位。(冰夏)
來源:中國水產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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