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到餐館聚餐、預訂年夜飯,很多消費者被告知進包間有“最低消費”。昨日,北京市消協表示,餐館設置“最低消費”涉嫌強制消費,并直接推升過度消費,與中央提倡的反對鋪張浪費風不符,呼吁徹底取消。
調查20家餐廳,14家設“最低消費”
近日,消費者梁女士向市消協反映,到一飯店訂年夜飯包間,要最低消費1200元,“我能吃多少就吃多少!這簡直是霸王條款”。
市消協工作人員隨后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向20家中高檔飯店開展訂餐調查,發現14家明確表示包間有最低消費,金額在800元至3000元,有的在人均300元的基礎上再加收10%服務費,更有甚者稱“豪華包間最低消費6000元至8000元”。
不單是趕在過年過節,普通時間一樣存在“最低消費”現象。消費者王先生稱,他與朋友聚會訂包間,結賬時才得知要最低消費800元,而他只花了670元。這時服務員建議他,反正要交這么多錢,不如再點兩個菜,吃不完可打包。無奈,他只好又點了130元菜品直接打包帶走,“餐館這么做,不是逼著浪費嘛!”
還有一些高檔會所人均“最低消費”少則1000元、多則數千元。市消協指出,這樣的“最低消費”完全背離了價值規律和人的正常需求。
呼吁價格主管部門制止“最低消費”
中央明確提出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市消協表示,全社會倡導節約,餐館、飯店頑固堅守“最低消費”直接引發推升過度消費,加劇助長了鋪張浪費,不僅有悖勤儉節約的道德尺度,也不利于文明健康的消費方式,助長了浪費奢靡之風,應該徹底取消。
同時,消費者有自主選擇消費數量、消費金額的權利,“最低消費”的設置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屬于強制性消費。餐廳其實是在鉆法律的空子,以不公平的格式條款來強制交易,屬于不公平條款,涉嫌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市消協呼吁,政府部門、特別是價格主管部門應干預并制止上述行為,餐飲經營者應為適度消費的良好風氣發揮正能量。
追訪
商家將“最低消費”當盈利點
目前,監管部門對“最低消費”沒有一個明確的態度,只是強調要明示,只要執行正常物價水平,就不存在問題。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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