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內接連三項改革“發聲”,隱約顯示出高層對農村土地改革問題的氣魄和決心。
最近一個月,“久掘不進”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連三度“攪動”輿論漩渦。改革方向與日程有了最新“定調”。
1月上旬,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將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作為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并做出具體部署。
之后,作為深圳“土改”的新成果——“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合法工業用地可申請進入市場流通”獲國土部批準,且被市場“過分”解讀,引發資本市場劇烈反應。
近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對“把城鄉發展一體化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做出全面部署。
上述三項改革“發聲”,隱約顯示高層對農村土地改革問題的氣魄和決心。中央“一號文件”以創新農業經營體制為重點,對農地改革如何建立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機制作了“頂層設計”和具體部署,并對一些已經付諸實踐但方向不明的政策探索給予“定調”。重點在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方面,系統提出了農地改革的主體設計。
綜觀來看,其架構是: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其基礎是: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其主體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征地制度、宅基地制度、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制度、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土地股份合作制。
來源:財經國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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