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消息,2013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轉移支付資金,采取以獎代補方式扶持農戶和專業合作社建設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為保證補助項目的順利實施和補助資金的規范使用,農業部和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2013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實施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補助范圍為優勢主產區、特色產業帶主要農產品儲藏、保鮮、烘干等設施建設。2013年補助當年新建的馬鈴薯貯藏窖(庫)、果蔬保鮮和烘干設施;補助對象為項目實施區域的農戶和專業合作社。為使更多農民受益,每個農戶當年享受補助的設施建設不超過2座,每個專業合作社不超過5座。
《意見》指出,補助標準為中央財政資金對納入目錄的各類設施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補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補”方式。按照規定程序申報并獲得批準建設完成的初加工設施,經縣級農業、財政等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由縣級財政部門向農戶和專業合作社兌現補助資金。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意見》要求,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扶持建設的設施實行全國統一標識,應懸掛或噴涂于設施的醒目位置。此外,各地對已建成的補助設施要加強監管、維護等指導工作,避免閑置浪費。(王娜)
來源:糧油市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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