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初,原國家經貿委頒布了《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要求禁產、禁用一次性發泡餐具,限期淘汰。這一法規在行內被稱為“6號令”或“禁白令”。
今年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有關條目進行局部調整,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這意味著,被禁14年之久的一次性發泡餐具獲得“解禁”。
“解禁”原因是什么?當初為何禁用?一次性發泡餐具是否安全?解禁后應該怎么走?
餐具當初因何被禁?
因“白色污染”被禁,但14年來“禁而不止”;目前有百家生產企業,每年市場消耗100多億個
中塑協塑料技術協作委員會委員楊惠娣介紹,一次性發泡餐具的主要原料是從石油中提煉的聚苯乙烯(ps)。1985年,我國從臺灣和日本等地引進發泡餐盒生產技術,而發泡餐盒耐壓、保溫、剛性好等特點,滿足了國內對一次性包裝材料的需求。
楊惠娣說,發泡餐具1986年開始在鐵路上使用,當時車窗不封閉,也沒有袋裝收集,廢棄的餐盒嚴重破壞鐵路沿線生態和景觀。1995年,在鐵路站車停止使用一次性發泡餐具。此外,1998年長江特大洪水時,發泡餐具漂浮至葛洲壩,引起發電機組故障,直接導致了“6號令”的出臺。
塑料研究專家、中國輕工業信息中心原高級工程師唐賽珍也指出,正是管理的缺失,導致廢棄一次性發泡餐具泛濫。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接受記者書面采訪時也表示,“白色污染”是人們隨意丟棄垃圾的不良行為和缺乏有效回收體系造成的惡果。
事實上,雖然被禁,發泡餐具仍在市場上存在。
唐賽珍介紹,發泡餐具由于具有防水防油、剛性強、保溫性好、適合中餐包裝的特性,在流動人口比較多的地方有很大的市場。
楊惠娣表示,一次性發泡餐具受市場青睞還有賴于它的成本優勢。一個發泡餐盒只需要4—5克聚苯乙烯,而用聚丙烯(pp)做餐盒則需要約20克材料。所以一次性發泡餐盒的市場價不足1毛錢,而聚丙烯餐盒一般是5毛錢。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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