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費和再生水費將提高北京污水處理三年行動方案出臺,2015年前實現首都水環境明顯好轉
“想讓北京的河水變清,還是得靠污水處理廠。”水務系統一位官員在回答本報關于清河污染問題時曾這樣表述。而從今年開始的三年內,北京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力度將是空前的。3年時間,全市將新建再生水廠47座,2015年前實現首都水環境明顯好轉。
新京報訊(記者饒沛)北京市計劃通過新建再生水廠47座,實現到2015年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其中四環路以內地區污水收集率和污水處理率達到100%.今后本市污水處理費和再生水費將提高。
昨天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透露了上述內容。
四環內污水三年100%處理
北京市將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三年內,本市將新建再生水廠47座,升級改造污水處理廠20座。
《方案》要求,到2015年年底前,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其中四環路以內地區污水收集率和污水處理率達到100%,中心城區(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區、豐臺河西地區、大興區五環路以內地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8%,新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實現首都水環境的明顯好轉。
污水處理資金政府企業共擔
在上馬污水處理設施的同時,北京市希望通過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吸引社會資金以及上游區縣向下游補償等政策,為北京的污水處理建立一個可持續發展的軌道。
北京市計劃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標準和再生水價格,在污水處理費達到污水處理實際成本前,采取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設施運營成本及企業合理收益。
市政府鼓勵污水處理企業以多種融資方式籌措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資金。
市政府表示,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及配套管線項目工程建設、征地資金及50%的拆遷資金,通過企業融資和市政府資金支持統籌解決,其余50%的拆遷款由區政府承擔。
北京市還將探索建立水環境容量補償機制。根據污水排放量及污水處理量等指標,由上游區縣向下游區縣或污水處理廠重點建設區縣繳納污水處理經濟補償費。經濟補償費主要用于污水處理廠建設及后期運營等方面。
■治理重點
三年新建再生水廠47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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