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3日電(記者常志鵬、崔清新)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強化了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責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適時在作草案說明時介紹,從行為后果看,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食品藥品的虛假廣告,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害更為嚴重,應當強化其責任。
據此,草案增加規定:“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食品藥品等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p> 來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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