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來,廣西宜州市博慶公司、糖業局積極探索糖料蔗生產新模式,抓住農村土地流轉機遇,采用“公司+土地+合作社+農戶”的模式,整合耕地資源,集約經營,實現糖料蔗規模種植,初步走出一條適合當今情況的發展之路,對于破解糖料蔗發展難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在此介紹兩個樣板試點,供借鑒參考。
試點一:
時間:2012年。
實施單位:宜州博慶公司、糖業局。
地點:安馬、懷遠、慶遠等鄉鎮蔗區。
目標:耕地集約化合作經營種植糖料蔗示范。
模式:農民以耕地入股,制糖企業提供資金和技術服務。
實施情況:安馬鄉木寨村是最早開展土地集約化經營試點村,試點總面積50畝,甘蔗平均單產達6.36噸,比項目實施前每畝單產提高1噸以上。以土地入股,實現集約化經營,群眾即使不參加勞作,每畝獲得利潤分紅和保底收入1600元;如部分群眾參加其中勞作,每畝額外獲得勞動報酬高達1200元,每畝最高收入達2800元。作為投資方的博慶公司,按盈余利潤比例分紅,每畝收入達270元。試點證明,土地集約化規模經營,企業既建成了自己的原料蔗基地,增加原料蔗產量,企業、農民還獲得種蔗收益,試點達到預期目的。
主要做法:以“股份+合作”經營模式進行。農民以土地入股建立甘蔗生產合作社,公司為合作社提供資金、農資和技術扶持,農民提供勞務按工日支付,甘蔗收獲后公司扣除成本投入,利潤部分與入股農戶分紅。具體的運作管理和分配機制是:1.按照“群眾自愿、土地入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保障”原則,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2.甘蔗生產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進行統一管理,不再由農戶分散經營。3.甘蔗收獲后,合作社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紅的方式進行利益分配,即首先支付農民土地保底收益,然后扣除公司成本投入后再按股分紅,公司占兩成,農民占八成。
入股農民收益有三個部分,一是土地保底收益金,每畝500元;二是群眾勞務投入工資;三是種植甘蔗利潤分紅。
擴大試點情況:2013年,宜州市博慶公司、糖業局在慶遠鎮城障村整合土地580畝,項目正在實施當中。做法上與安馬鄉木寨村試點基本相同。
試點二:
時間:2013年2月
實施單位:宜州博慶公司、糖業局、國土局
來源:昆商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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